云南省江西商会组织机构 为充分发挥商会职能,根据《云南省江西商会章程》及商会工作实际需要,商会职能部门目前设置为:秘书处、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建材委员会、新能源发展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经济发展投资促进委员会、会员发展委员会和医疗设备委员会。秘书处及各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秘书处 秘书处为商会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商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做好商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商会的文秘工作,做好商会公文的草拟、修改、印刷、发放、立卷、归档及文书、档案、资料的管理; 3、建立健全商会组织和商会会员个人档案,做好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会员证、牌的制发,编印会员通讯录; 4、负责商会会费管理办法的拟订、修改,指导办公室做好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各种会议的召集和组织工作;组织会员参加各项有益的活动; 6、配合宣传部做好商会宣传工作,编发商会活动新闻、会刊,做好商会网站、公众号的日常维护管理; 7、负责与云南、江西两省政府及工商联、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了解各级政府有关商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组织会员参加省、市有关部门以及国内有关城市组织的展销会、博览会,推动商会会员经营发展; 8、开展与各商会组织、兄弟商会的交流、联谊与合作,建立友好往来关系,发展友好商会;努力开拓与友邻商会的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信息交流共享的平台;学习、借鉴商会发展的经验做法,提升商会发展水平,扩大商会的知名度; 9、执行财务制度,做好会员会费收缴和政府和捐赠、赞助费用及物资的收取和管理工作;负责商会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 10、负责商会对外接待工作; 11、完成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和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黄剑中、刘芸
二、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 1、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义务提供定期上门咨询服务; 3、义务提供定期集中法律培训讲座; 4、单独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培训讲座; 5、帮助会员单位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6、义务参与商会层面的重大商业谈判并给出法律建议; 7、代理会员单位解决各种纠纷、仲裁、诉讼; 8、为在滇其他江西籍商会、在滇江西籍非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9、其他应当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提供的法律服务。 主任:刘琼,副主任:许振涛
三、建材委员会 在云南省江西商会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整合商会建材行业会员资源,采取另行组建或依托商会会员中有资质的公司开展以下业务:装饰装修、建筑工程、园林绿化、消防弱电、路桥工程(桥梁、隧道等)、其他与建筑有关的工程和材料等。 主任:雷渐华,办公室主任:张文渊
四、新能源发展委员会 新能源委员会以行业先行者的优势资源、迎合新时代发展模式、增强行业竞争力为宗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到:向全体成员单位提供所有与新能源行业有关的政策信息,制定规范工作方案、按照标准工作流程,引领加入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按规范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帮助新能源委员会成员单位实现新能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主任:肖雪辉 五、战略发展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为商会暨会员企业重大事项、发展战略、投资决策等提供建议意见。 主任:熊杨广
六、经济发展投资促进委员会 为会员提供金融交流,政策解读,投融资建议,理财规划,金融沙龙等一揽子、全方位服务的平台,并整合各方资源,促进业务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主任:舒惠高
七、会员发展委员会 1、制订会员发展计划的提报并组织实施,做好会员的发展及管理、服务,做好新申请入会人员(主要是理事、副会长)的考察、推介工作; 2、有计划地走访看望会员,了解、掌握会员单位经营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专项服务; 3、负责对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会员行业特点,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提升会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商会的进步和会员企业的发展; 4、根据会员要求和商会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商会会员开展学习交流、考察,文艺、体育等联谊活动,促进本会会员和谐进步; 5、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会员活动; 6、关心会员家庭生活。对会员遇到意外困难时,要给予帮扶和慰问。 主任:郑乐水 八、医疗设备委员会 在云南省江西商会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采取另行组建有资质的有限公司开展以下业务:医疗设备的销售;医疗设备的投资;医疗耗材的SPD(集中配送);医(联体)共体项目的开展;医疗设备的售后服务维修;高端医疗咨询服务。 主任:桂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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